項目官員職責
1、負責實施公益項目,參與項目的調研、策劃、執(zhí)行、監(jiān)測評估。
2、負責機構新項目開發(fā)及申請。
3、負責項目文件的更新、完善、總結經驗,并完成各階段項目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分析匯總工作。
4、與利益相關方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。
5、做好項目的倡導和傳播工作。
6、負責項目的財務管理及跟進工作。
7、其他中心臨時性工作。
工作內容:
公益項目官員日常要負責公益項目執(zhí)行時的基金會、下級公益伙伴溝通對接執(zhí)行事項,督促地縣公益伙伴保質保量完成項目要求,按時回饋各項執(zhí)行真實數據和記錄。在項目執(zhí)行過程中總結執(zhí)行進展和數據,通過公眾號推文展示,梳理各項目月報,項目結項時出總結報告;設計相關培訓課件,實地進行培訓;實地檢查各項目執(zhí)行進展,總結好的經驗分享推廣,執(zhí)行有問題的及時通報處理糾正。需要自主總結分析陌生項目,對項目的執(zhí)行過程和督導過程要自主設計,自主獨立完成培訓,對個人綜合能力要求比較高。
基本要求:
1、熱愛公益事業(yè),責任心強。
2、熟悉公文、報告撰寫,文字總結分析能力強。
3、本科以上學歷,會使用公眾號、新媒體傳播手段者可適當放寬學歷
職位福利:五險一金、周末雙休、通訊補助、定期團建、大牛帶隊、出差補貼、多次晉升機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