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最早是依據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(1987)京編事字45號批復、北京市城鄉(xiāng)建設委員會(87)京建質字第123號通知、《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》和《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暫行規(guī)定》等文件規(guī)定成立,當時行政上隸屬于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,業(yè)務上受北京市監(jiān)督總站檢測中心領導。1991年首次通過北京市質量技術監(jiān)督局的計量認證,其認可名稱為“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第二檢測所”。2003年5月通過了國家實驗室認可,其認可名稱為“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第二檢測所”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41號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》的規(guī)定要求,于2007年4月5日在北京市工商局注冊成為獨立的法人機構,注冊的機構名稱為“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二檢測所”。2008年7月通過了檢驗機構認可。我所的資質認定計量認證、實驗室認可和檢驗機構認可名稱均為“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二檢測所”。于2017年11月更名為“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第二檢測所有限公司”。我所為獨立法人,能獨立承擔第三方公正檢驗,獨立對外行文和開展業(yè)務活動,有獨立帳目和獨立核算。本所設管理室、辦公室和5個專業(yè)室,現有在職職工72名,現有技術力量完全可以承擔本所業(yè)務范圍內的各項檢測/檢驗任務。本所有固定的工作場所。現有建筑材料室、工程結構室、建筑節(jié)能室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室、建筑聲學室5個專業(yè)室。各種儀器設備齊全,技術性能先進??梢猿袚ㄖこ躺细鞣N建筑材料及工程檢測/檢驗工作。具備正確進行檢測/檢驗所需要的并且能夠獨立調配使用的固定和可移動檢測/檢驗設備和設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