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行政工作:
1.負責律所日常會務保障、活動接待安排及相關稿件撰寫、排版工作;
2.管理辦公用品采購與補充,維護辦公區(qū)域秩序;
3.督導中心行政秘書工作,確保行政事務高效運行;
4.負責律所文件的修訂、保管、登記及綜合材料報送;
5.維護律師關系,處理其他綜合性事務。
人事管理工作:
1.負責律所人力資源日常管理,包括實習律師及執(zhí)業(yè)律師的材料審核;
2.辦理律師點睛網、E警通的注冊與注銷;
3.處理社保、公積金、律師職業(yè)險及人身險相關事項;
4.負責律師及律所執(zhí)業(yè)年檢、律師職稱評審工作;
5.管理律師租房及購房補貼事宜;
6.制作行政績效考勤表及工資異動表,協助完成薪酬核算。
任職要求:1.大專及以上學歷,行政管理、人力資源、法學等相關專業(yè)優(yōu)先;
2.具備2年以上行政或人事相關工作經驗,熟悉律所運營流程者優(yōu)先;
3.熟練掌握辦公軟件(如Word、Excel、PPT),具備較強的文字撰寫能力;
4.工作細致認真,責任心強,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協作精神;
5.熟悉社保、公積金等人事政策及操作流程者優(yōu)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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