崗位內容:
1. 負責銀行、消金、融資租賃等糾紛案件的訴前調解工作,案件穩(wěn)定,易回款。
2. 負責和原被告雙方溝通,促成和解方案,敦促被告履行和解方案,化解糾紛。
3. 負責對原告訴訟材料的整理,調解筆錄、調解協(xié)議等文書的制作。
4. 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相關工作事宜。
崗位要求:
1. 普通話標準,溝通能力強,具有一定的親和力
2. 會使用基本的辦公軟件
3. 可以適應變化,服從組織工作安排,擁有進取心。
4. 大專及以上學歷,法律相關專業(yè)尤佳(經驗比專業(yè)更重要)
上班時間:早九晚六 上六休一
薪資待遇:3000底薪+提成 入職及繳納五險一金
有合適的可以直接投遞簡歷~
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認證
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是由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相關部門頒發(fā),代表人才經紀人所在企業(yè)可以合法開展人力資源相關業(yè)務的資質證件。展示該標簽代表該企業(yè)發(fā)布此職位時已上傳《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》或《人力資源服務備案證書》并經由平臺審驗通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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